版本: v1.0 | 生效日: 2026 年 10 月 9 日 | 首次發布
這份須知是給買家看的。 你在商家賣場購物時適用這一份,不適用 商家使用條款(那一份是給開店的商家看的)。
| 問題 | 答案 |
|---|---|
| 我是在誰那裡買東西? | 在商家那裡買。樂賣不是賣方 |
| 樂賣是什麼? | 提供商家賣場與訂單管理的技術服務(市集展示目前暫停) |
| 錢付給誰? | 原則上直接付給商家(或商家自己申請的金流服務商)。樂賣不代收、不保管、不撥付商品款項 |
| 東西沒收到、要退貨怎麼辦? | 先找商家。出貨、退換貨、退款與商品問題由你和商家處理 |
| 遇到疑似詐騙或違法商品呢? | 可以用線上檢舉頁或下方的官方 Email 向樂賣反映,我們會依規範處理 |
| 那樂賣完全不用負責嗎? | 不是。 見第六點 |
樂賣 LeMai(以下稱「樂賣」或「我們」)提供一套資訊系統與技術服務:
樂賣市集不是商城 —— 它只幫你找到商家的賣場,商品不在市集上販售,訂單也不在市集成立。
樂賣市集目前暫停公開。 你仍可以透過商家提供的賣場連結瀏覽與下單, 商家的賣場、商品與結帳功能一切照常。
你在賣場看到的商品,賣方是經營那個賣場的商家,不是樂賣。
下列事項全部由商家決定與負責:
樂賣不是商品的賣方、出賣人、經銷商、進口商,也不是商家的保證人。
你下單後,買賣契約是成立在你與該商家之間。樂賣提供系統讓這筆交易被記錄與管理, 但樂賣不是契約的當事人。
買家支付的商品款項原則上不經過樂賣。 樂賣不代收、不保管、不撥付商品交易款項。
依商家選擇的收款方式,款項會:
樂賣只在系統上記錄金額與付款狀態。
樂賣向商家收取的是系統訂閱費,與你的消費金額無關;樂賣不就商品交易抽取佣金。
關於購物金: 部分商家會在系統中發放購物金給客戶。購物金由該商家發放、設定使用規則 並對你負責;它只能在該商家的賣場使用。相關爭議請與該商家處理。
| 事項 | 找誰 |
|---|---|
| 還沒收到貨、想查進度 | 商家 |
| 要退貨、換貨、退款 | 商家 |
| 商品有瑕疵、與描述不符、缺件 | 商家 |
| 發票或收據 | 商家 |
| 想修改訂單內容或收件資訊 | 商家 |
商家應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處理你的退換貨與申訴(包含通訊交易的解除權,若適用)。 依消費者保護法,網路購物原則上可以在收到商品後 7 天內無理由解除契約(退貨)。但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屬於例外的商品除外,例如易於腐敗、依你的要求客製化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、已拆封的影音或電腦軟體等數位內容。是否適用、是否屬於例外,由商家依法說明並處理。
樂賣不代替商家出貨、不代替商家退款,也不就你與商家之間的交易糾紛進行調解或賠償。
我們不會因為「商品不是我們賣的」就主張自己什麼責任都沒有。樂賣仍然要負責:
我們不負責的是:代替商家履約、代替商家退款、以及介入交易糾紛做調解或賠償。
先與商家聯絡。 大多數問題(出貨、退換貨、商品說明)商家可以直接處理。
遇到疑似詐騙、販售違法商品、侵害他人權利,或其他重大違規,可以使用 線上檢舉頁 (不用登入,留下 Email 或手機其中一項即可),也可以寄信到:
l.yured2018@gmail.com
請盡量提供:賣場名稱或網址、商品名稱或網址、發生了什麼事、你的聯絡方式。
我們會在合理期間內處理,但不承諾固定的處理時限;資訊不足或無從聯絡時可能無法處理。
送出線上檢舉後畫面會顯示案件編號,請自行保存;我們不會另外寄確認信,目前也沒有案件進度查詢介面。 你的身分與聯絡方式不會提供給被檢舉的商家。 沒收到貨、退換貨等交易問題請先聯絡商家;樂賣受理檢舉不代表介入交易仲裁、退款或代替商家出貨。
| 樂賣會做 | 樂賣不會做 |
|---|---|
| 受理並查證你的反映 | 代替商家退款或出貨 |
| 依規範對商家採取措施(要求說明、要求下架、要求關閉市集曝光〔市集暫停公開期間不適用〕、限制功能、暫停或終止帳號) | 替你和商家做調解 |
| 依法配合司法與主管機關 | 保證你一定能取回款項 |
簡短版本(完整說明見隱私權政策):
本服務由個人經營者以「樂賣 LeMai」名義提供,目前不是公司或法人。
l.yured2018@gmail.com這份須知有版本與生效日,列在文件開頭。改版後舊版會另存並保持可查閱。
本須知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 因本須知發生爭議,依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定管轄法院。